課程說明

學分科目表

 

1. 通識教育學分科目表

共同學科綜理通識課程與教學,以全人教育為理念,藉由擴展學習的廣 度,豐富學生基礎能力與素養,幫助學生瞭解自我、連結外在環境以建構全方位視野,成為終生學習的藝術人。本校通識課程致力發展跨領域、多元創新的核心課 程,包括通識核心課程與跨領域的藝術通識課程,以及語文、人 文史哲、個人與社會、科學與科技四項分類課程。學生須於大學四 年內,將通識課程的28個學分修畢。


2. 師資培育中心學分科目表

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表(97.9.15核定)
(97學年度始進入教程與尚未修完教程學分之師資生適用)